办理治丧事宜必备的证件和资料:
1、逝者和凶事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、户口薄。
2、正常逝世的遗体火化,应提交由逝者所在单位或医疗机构出具的逝世证明;逝者生前无固定单位的,应提交由居住地的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逝世证明。
3、非正常逝世的遗体或无名、无主遗体的火化,须持由县(市、区)以上司法机关出具的《火化通知单》:属交通事故逝世,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《尸身处理通知书》;属其他非正常逝世,由公安部门出具《逝世证明》。
办理治丧事宜必备的证件和资料:
1、逝者和凶事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、户口薄。
2、正常逝世的遗体火化,应提交由逝者所在单位或医疗机构出具的逝世证明;逝者生前无固定单位的,应提交由居住地的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逝世证明。
3、非正常逝世的遗体或无名、无主遗体的火化,须持由县(市、区)以上司法机关出具的《火化通知单》:属交通事故逝世,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《尸身处理通知书》;属其他非正常逝世,由公安部门出具《逝世证明》。